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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有關提升學校午餐食材費至全國平均標準補助政策:調查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人數及經費及111學年度第1學期剩餘款繳回案

  • 發布單位:體健科
  • 資料來源:體健科

一、有關提升學校午餐食材費至全國平均標準補助政策:調查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人數及經費及111學年度第1學期剩餘款繳回案,請依以下說明辦理。

二、請於112年2月23日(星期四)前至本府教育處線上填報系統:[10795] 111學年度第2學期提升學校午餐食材費至全國平均標準經費補助政策學校人數及經費估算調查表,填報完畢。受供餐學校資訊請納入供餐學校統一填報。

三、111學年度第1學期剩餘款不再留用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繼續使用,請依以下說明辦理繳回:

(一)繳回相關資訊:請依據112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繳款書分類原則(112年1月1日實施)序號9(科目名稱:雲林縣國民中小學生紓困助學金002991。)至規費罰鍰暨歲入管理系統製作繳款書辦理繳回。

(二)繳款書備註欄:請註明「繳回111學年度第1學期中小學生營養午餐食材費提升至全國平均金額以上經費剩餘款及「111年12月01日支出傳票號I00138號,請購單號04184」。

(三)請將經費結報表、繳款書影本及10萬元以上撥款表至遲於112年2月23日(星期四)送至土庫國小楊美英小姐彙整。

四、旨揭經費已到位,為避免經費撥付流程延宕影響各校後續採購程序,請學校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先行辦理。

五、本案經費由台塑企業捐助,請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