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於110年7月14日(星期三)至7月19日(星期一)辦理「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餘額安置報名作業」,請轉知所屬人員協助欲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依限完成網路報名,並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年7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81972號函辦理。
二、旨揭餘額安置係指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或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報名資格者,得向原就讀國中報名。
三、餘額安置之名額為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剩之餘額,僅限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或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有關餘額安置相關作業期程,說明如下:
(一)有關旨揭安置之餘額,將於110年7月6日(星期二)公告於下列網站:
1、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set.edu.tw/)。
2、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3、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www.nhes.edu.tw/)。
(二)網路報名作業時間:110年7月14日(三)至110年7月15日(四)前,請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適性輔導安置網路報名」,並為加速報名作業,請先完成電話聯繫(05- 5523358)。【原依調整後時程,110年7月19日(一)為網路截止報名日,惟為協助適性輔導安置報名審件,請貴校於110年7月15日(含)前完成適性輔導安置網路報名】。
(三)報名資料繳交及初審作業:110年7月16日(五)於上午9時至11時30分於崇德國中輔導室辦理餘額安置報名資料初審作業,請報名餘額安置之學校務必派員公假參加。
(四)公告餘額安置結果:110年7月28日(星期三)。(五)報到日期:110年8月2日(星期一)前(依安置之學校所訂時間為準),學生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及「學歷(力)證件」至安置學校辦理報到。
四、為利身心障礙學生轉銜安置作業順利推動,若學校更動承辦人員,請務必做好轉銜業務交接工作,避免損及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