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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台語/客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

主旨:有關辦理「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 臺灣台語/客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補助 計畫」案第1期經費申請,請於114年11月6日(星期四)前 送府憑辦,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25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2793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為當年度專款專用,無法溯及既往,請貴校務必 公告周知,以維護本年度參與認證教師之權益,避免爭議 發生。 

三、旨揭計畫申請重點摘錄如下: 

(一)114學年度補助認證考試項目說明如下: 

1、補助條件:教師於本補助計畫執行期間完成閩南語/客 語文中高級以上之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 規情形,經本府檢核後撥付經費。 

2、補助金額:本計畫報名費依各認證考試簡章所列報名費金額核實補助,惟每試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2,500 元。 

3、本期(第1期)報名費補助之認證考試項目如下:

(1)國立成功大學2025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考試日 期:114年6月14日星期六),且限擇「教育部臺灣 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每師每試補 助上限2,500元。

(2)教育部114年度第2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考 試日期:114年8月3日星期日),且限擇B卷或C卷應 考,每師每試補助250元。 

(3)客家委員會114年度第2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 認證考試(考試日期: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每 師每試250元。

 (二)補助對象:本府所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級 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具合格 教師證且任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 

(三)申請作業: 

1、申請期限:各校請彙整申請資料,並於114年11月6日 (星期四)前檢附相關資料寄送本府教育處課發科王志 銘課督收,年度專款,逾期恕不受理。 

2、各校檢附資料如下: 

(1)領據 

(2)經費申請總表 

(3)到考證明:准考證影本(須有蓋到考戳章,且無任 一節次缺考或違規情形),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承辦人職章。

准考證遺失者,可以成績單影本 代替,唯各測驗題型均須有測驗分數。

 (4)繳費證明:報名費收據影本或其他繳費證明。

 (四)本案倘有申請不實,並經查核屬實者,將追繳補助經 費,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檢附旨案經費申請表範例。可編輯申請表檔案連結網址: https://reurl.cc/7dxD8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