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師資培育法及各施行細則。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07月16日來函(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3832號
- 本府113年07月09日府教學二字第1132434327號核定函(實缺、四增缺、九增缺)。
- 本府113年07月09日府教學二字第1132434427號核定函(合理化員額)。
二、科目:
(一)高中部歷史科代理教師1名(可視需求調整為兼課)。
三、代理甄選資格:

四、甄選時間:
五、其餘詳如簡章,
六、114/1/06兼課教師簡章持續招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