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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有關各機關人員因公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影響,所衍生相關費用,得參照行政院110年3月9日函所定處理原則辦理,各機關並得於該函規定數額範圍內視經費狀況自行核酌支給資訊

  • 發布單位:體健科
  • 聯絡人:周予翎

主旨:轉知行政院有關各機關人員因公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影響,所衍生相關費用,得參照行政院110年3月9日函所定處理原則辦理,各機關並得於該函規定數額範圍內視經費狀況自行核酌支給資訊,如附件,請查照。